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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,将扶持6000个体户升级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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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

前不久,武汉市蔡甸区一家木业厂领到工商营业执照和公章,正式由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企业。“转企之后,我们将更好地扩大产能,推出更多新品,提高工艺流程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该厂负责人说,经过几年发展,该公司业务范围和市场逐渐扩大,但受个体工商户的条件限制等因素,公司发展也遇到了瓶颈。

蔡甸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上门“一站式”帮办相关手续,还为其提供“银企合作”服务,助力企业跃升发展。

这是武汉市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缩影。

近日,武汉市印发《关于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加大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,持续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

到2025年帮助6000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

《行动方案》指出,将坚持政府引导、分类施策、优化服务,构建转前、转中、转后培育服务体系,积极推动具有一定规模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,持续营造大企业顶天立地、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市场生态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,到2025年,武汉“个转企”全维度政策支撑体系和全周期政务服务体系基本构建,个体工商户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得到激发,实现6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。

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各区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走访调研,摸清底数,建立市场监管、税务等部门数据比对机制,将符合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、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、规模和营业收入较大、有转型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培育对象,纳入全市“个转企”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。由市、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走访联系“个转企”培育库经营主体,提供精准政策解读、转型升级辅导和跟踪服务。
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武汉将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有条件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、园区等服务窗口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提供“个转企”咨询、指导及业务办理等“一站式”服务,鼓励各区组建“个转企”流动服务队,主动上门开展服务。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,转型后的企业设立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一并办理,出具相关文书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及行业特点。原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在有效期限内的,登记机关可先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转企登记,由相关许可部门及时为其办理许可证件变更手续、换发新证或者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。

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扶持“个转企”

武汉拿出真金白银扶持“个转企”,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。根据《行动方案》,对转型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转型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减按25%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照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按规定减半征收资源税(不含水资源税)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
据介绍,上述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,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、房屋权属的划转,免征契税。

在融资帮扶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注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,对转型后企业降低贷款成本,提供普惠金融产品。据介绍,武汉将用好政策工具额度,专项安排50亿元再贷款、再贴现资金,支持“个转企”融资需求,力争全市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“个转企”账户服务,支持“一网通办”,实现账户撤销与开立“一次告知、同步办理”。将“个转企”企业作为武汉市“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”支持对象,对转型后单户担保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,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%及以下。

支持转型后企业保留原个体户所属信息

“个转企”是帮扶个体工商户有效突破发展瓶颈、做大做强的有效路径,有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,拓展经营领域,降低经营风险。“个转企”后,企业还能享受社保等方面优惠政策。

《行动方案》强化社保政策支持,支持转型后企业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、职工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的基础上,参加失业、工伤保险,充分保障职工权益,降低生产经营风险。对转型后企业,按照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。转型后企业参保,按照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、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。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,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“四上”企业的,按照规定在原“首进规”“首进限”奖励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鼓励有条件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委托中介机构为转型后企业按年度提供不超过3年的代理记账服务,帮助其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。有条件的区可结合实际,探索给予符合条件的转型后企业一定金额的直接补贴。

《行动方案》强调,支持转型后企业保留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及成立日期、经营数据等信息,在申报招投标项目时,原个体工商户相关条件可延续至“个转企”企业。鼓励银行机构将转型后企业与原个体工商户视为同一主体,保持转型前后信用记录衔接,确保金融服务延续性。同时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支持将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、商标权等依法转移至转型后企业名下。

(来源:极目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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